免責聲明: 本頁面所展現的信息及其他相關推薦信息,均來源于其對應的用戶,本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。如涉及作品內容、 版權和其他問題,請及時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核實后進行刪除,本網站對此聲明具有最終解釋權。
其他類似問題
- 2021-10-26
- 2021-11-20
- 2021-09-28
- 2021-12-28
- 2021-12-25
- 2021-12-30
- 2020-10-29
- 2021-09-17
- 2021-12-30
- 2021-11-19
免責聲明: 本頁面所展現的信息及其他相關推薦信息,均來源于其對應的用戶,本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。如涉及作品內容、 版權和其他問題,請及時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核實后進行刪除,本網站對此聲明具有最終解釋權。
其他類似問題
等你來答
匿名用戶
2021-09-28
你好。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是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的。
有關養老金人個人賬戶的相關規定:
當個人在法律上準備退休的年,其應當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月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列支。如果個人發生如下情形的話,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一次支取:
(1)退休后死亡,個人賬戶儲存額仍有結余時,其結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結算,由于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領取,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;
(2)退休前死亡,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,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,養老保險關系即即終止;
(3) 出國定居后,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,由本人的一次性結算領取,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。
在重慶為例,個人賬戶儲存額(含利息)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。
領保人員在2015年1月1日死亡的,其個人賬戶有余額,應將政府的補貼外的個人賬戶收入做一次性退還處理。計算公:
退還金額=個人賬戶余額×(首次領取待遇時個人繳費本息首次領取待遇時集體補助本息)÷首次領取待遇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。
匿名用戶
2021-09-28
不能按照《社會保險法》規定,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支取。但是,存在以下四種情況的,可以申請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,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戶戶儲存顏色。
1.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,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。
2.外籍、獲得境外永久(長期)居留權、臺、港、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后。與本市的用人單位除和止勞動(聘用) 關系并離境的,可以申請止老保險關系。
3. 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我們的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,且沒有轉入城鎮的居民養老保險,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。
4. 參加本市的城鎮職工基本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后,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。